什么是绿色工厂?
绿色工厂是制造业的生产单元,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属于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支撑单元,侧重于生产过程的绿色化。绿色工厂是指实现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
创建绿色工厂是《中国制造2025》提出的战略性任务,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组织推动绿色工厂创建,加快技术创新和产用合作,推动重点标准制修订,引导技术服务与评价等市场化机制建立。优先在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轻工、食品、纺织、医药、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通过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建设改造厂房预留可再生能源应用场所和设计负荷,合理布局厂区内能量流、物质流路径,推广绿色设计和绿色采购,开发生产绿色产品,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未端治理装备,淘汰落后设备,建立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机制,推动用能结构优化,实现工厂的绿色发展。预计到2020年,全国将建立千家绿色示范工厂。
绿色工厂的“福利”
顺应国家发展趋势:发展绿色工厂是顺应全球绿色发展的大趋势,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金融信贷支持:政府引导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拓宽绿色制造融资渠道,发展绿色信贷、绿色产业基金等,绿色工厂会获得相应的金融担保与信贷支持政策倾斜。
优先对待:对于纳入绿色工厂的企业,可以在错峰生产的时候以绿色标杆的名义申请采暖季不关停生产线,从而进行正常生产。
财政奖励:针对入选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企业,工信部将利用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绿色信贷等相关政策进行扶持,推动政府优先采购。各地也在积极争取协调地方配套资金,将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项目列入现有财政资金支持重点。
其中,各地区政府在国家的引领下,这几年也都陆续发布了对绿色工厂示范企业的奖励政策,基本都是从一次性奖补、绿色信用贷款、专项资金补助、税收优惠等几方面制定的。在一次性奖补上,天津、重庆、河南、湖南、广东、青海、黑龙江、安徽、云南、浙江等地都明确提出了奖补金额,一般都在50-300万之间,也有部分省市没有提出一次性补贴的标准,但是都有补助支持政策。
以下是部分地区的奖励政策的额度:
福建省:对列入国家级绿色企业的奖励100万元,对于省级绿色工厂名单的奖励最高20万元。
湖南省:对列入国家级绿色工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于省级绿色工厂名单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重庆市:对于市级绿色工厂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河南省(郑州市):对于绿色工厂按照5万、10万、50万(国家级)的标准进行奖励。
湖北省(武汉市):对于国家确定的绿色工厂给予高达100万奖励,对于国家认定的绿色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或企业给予150万元奖励。
江苏省(苏州市):对于国家级绿色工厂给予30万奖励,对于省级绿色工厂给予15万元奖励。
浙江省(温岭市):奖励国家级绿色工厂50万元,奖励省级绿色工厂30万元。
安徽省(宿迁市):对于市级绿色工厂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安徽省(安庆市):一次性奖励省级绿色工厂企业管理层100万。
广东省:一次性奖励50~200万。
截止目前,北京、天津、上海、云南、广东等多地工信部门也根据各自的产业禀赋和经济转型升级目标,对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给予了一定的资金支持。其中对列入国家级绿色工厂示范企业名单,分别给予50-300万元不等的财政补贴。
绿色工厂认证流程1
创建绿色工厂环境并进行自评估:工厂依据绿色工厂的评价指标(包括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具体有:
基础设施方面:通风采光良好;布局规划合理;满足生产需求,同时不浪费资源;厂区内能源计量设备要齐全等;
要有相关的三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能源和资源的投入情况:可再生资源、清洁能源;采用新型能源,优化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设备的余热和余压;借助智能技术和物联网技术,提高能源的配置效率等;
产品评价方面:材料的选用种类要集中,可回收程度高;采用标准化设计,提高产品的使用周期;生产流程要有对碳足迹的跟踪等;
在环境排放方面要做的更好:如容积率、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等相关指标要达到相关绩效标准等。
委托第三方机构现场审核和评价:根据审核评价结果完成工信部发布的《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报告》;
向省工信委提交材料:《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及《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报告》,省工信委进行评估确认,并向工信部推荐评估名单;
工信部论证确定:通过组织专家论证、现场抽查公示等确定国家级绿色工厂名单。
绿色工厂申请要求
根据中国政府网《绿色工厂评价通则》提取以下主要评价内容:
1
基础设施
自然通风遮阳等措施,宜采用绿色建材,应有降低厂房内部能耗的措施。
需建立起计量体系。计量器具覆盖主要的能源、资源消耗设施。具有废气、废水、粉尘、固体废弃物、噪声等重点环境排放测量设施。对所有计量结果需建立完善的记录。对能源、资源的消耗以及环境排放进行动态监测。应该有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优化面积比等措施。
2
管理体系
工厂应建立为实现质量目标所必须的、系统的质量管理模式,涵盖顾客需求确定、设计研制、生产、检验、销售、交付的全过程策划、实施、监控、纠正与改进活动的要求,以文件化的方式,成为工厂内部质量管理工作的要求。
工厂应建立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等管理方面的内容,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环境方针提供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机构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工厂应建立能源方针、能源目标、过程和程序以及实现能源绩效目标,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能源方针提供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机构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工厂或工厂所属的组织按照GB/T36000-2015、ISO26000或SA8000的要求,编制社会责任报告,发布在网站或通过印刷形式向利益相关方传达。
3
能源与资源投入
工厂宜做好能源选取的规划,工厂宜建设光伏、光热、地源热泵和智能微电网,提高生产过程中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采用国家鼓励的生产工艺、设备及产能采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提升工厂生产效率,开展智能制造,以降低单位产品能源资源消耗;生产设备应根据生产工艺流程、物料搬运、信息控制、结构系统等因素确定其在厂房内部的布置设计方式。
4
环境排放
如工厂对环境的直接排放未达到要求时,应该按照标准建设处理设施。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管理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温室气体核查可依据ISO14064标准;
5
环境绩效
工厂可综合参照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等部分建设内容,实现绿色工厂建设目标,提升以下环境绩效指标:容积率、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量、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废水处理回用率、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产品碳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