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
(二)《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
(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加盖公章的有关资质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首次申请企业提供第(一)、(三)、(四)、(六)项材料。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提供第(二)、(三)、(五)、(六)项材料。
以上就是申请重合同守信用需要满足的条件和办理需要的资料及流程。
认定部门和认定时间:
1、认定监督部门:广东省工商局,企业当地工商局部门;
2、发证部门:企业营业执照的监督发证的工商部门;
3、认定时间:每年1月1日至3月15日之间申请,6月1号左右统一在广东省工商局网站上公示。